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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全國工業總會]環保法規意見調查-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修正草案
法規
Jul 18 , 2023

環保署因應淨零產業轉型,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修正草案

並配合各部會推動生質燃料、廢棄物再利用燃料等低碳燃料應用政策,產業逐步導入低碳或零碳能源發展方向

為減緩此趨勢所致空氣污染物排放型態、排放量之轉變衝擊,並達到源頭管制、減量之目的,因此本次修正內容包含如下:

  1. 授權增訂使用資源循環燃料應採行之防制設施規定
  2. 分級方式管理資源循環燃料之成分、應具備之設施及應採行之防制設施
  3. 合併初級固體生質燃料及廢棄物再利用燃料為資源循環燃料
  4. 簡化混燒比例計算公式,以重量比例計算混燒後低位發熱量及燃料成分,進行混燒比例規範

 

另外,「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」同步配合修正

本次新增資源循環燃料,並將附表之燃料種類、名稱修正一致。

 

如您針對本案有相關建議,歡迎填寫相關建議於意見單

煩請您於728()下班前回覆---

聯絡人:

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 綜合企劃處莊先生

Tel(02)2703-3500分機205

Fax(02)2705-6360

E-mail[email protected]

 

檔案下載

[對照表]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修正草案

[對照表]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修正草案

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修正草案-意見單

 

資料來源:全國工業總會